路得記03:14-04:06

3:14 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了。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3:15 又對路得說:「打開你所披的外衣。」她打開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麥,幫她扛在肩上,她便進城去了。3:16 路得回到婆婆那裏,婆婆說:「女兒啊,怎麼樣?」路得就將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說了一遍,3:17 又說:「那人給了我六簸箕大麥,對我說:『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3:18 婆婆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
4:1 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裏,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裏。」他就來坐下。4:2 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對他們說:「請你們坐在這裏。」他們就都坐下。4:3 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4:4 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你可以在這裏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那人回答說:「我肯贖。」4:5 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原文是買;十節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4:6 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

一、中心內容:

內容:
1>路得在禾場波阿斯腳下躺到天將亮時,便帶著波阿斯所給六簸箕的大賣回到城裏去。(3:14-15)
2>婆婆拿俄米急著探知該計劃的結果,當路得說明白之後,便篤定的對路得說: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3:16-18)
3>波阿斯到城門口,留住那位即將路過至近的親屬,又邀請了城中的長老十人,以便依法作為證人。(4:1-2)
4>波阿斯邀那位至近的親屬公開表明是否贖回以利米勒的產業,並得正面回應。(4:3-4)
5>當波阿斯再度表明,應該連帶贖回路得之後,那位至近親屬便拒絕了。(4:5-6)

主題: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1>滿有慈愛、恩典豐富的上帝。
2>頒佈律法、照章行事的上帝。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1>豐富有餘的象徵
當路得從禾場回到婆婆那裏時,婆婆問她說:女兒啊,怎麼樣了?路得就將波阿斯向她所行的事述說了一遍,又說:那人給了我六簸箕大麥,對我說: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
波阿斯給予路得這六簸箕的大麥,一方面成為承諾的證據,另一方面也是豐富有餘的象徵。 波阿斯特別對路得說: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空手」這個名詞,對拿俄米而言,不僅記憶猶新,而且也是慘痛的經驗。也就是拿俄米形容:耶和華怎樣使她回到伯利恆的痛苦經驗。因為,當初如何舉家滿滿的出去,後來卻落到「兩手空空」的回來。所以,這次路得從禾場回來,不是兩手空空,而是豐富有餘。
反省:在我的人生歷程中,較多經歷兩手空空?還是經歷豐富有餘?又:分別在什麼樣的狀況之下,擁有這樣的經歷呢?

2>安坐等候的信仰
根據本卷聖經第一章的記載,當時的拿俄米,對生命是絕望的。所以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她們就放聲而哭。(1:8-9)
拿俄米又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1:11-13)
然而,當路得遇到了波阿斯之後,尤其拿俄米決定為路得謀求婚姻時,顯示:她對生命重新燃起了希望。如今,更進一步確切相信,這一樁婚事必定要成就。所以,就對路得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v18)
此處所謂的「安坐等候」,並不是指:什麼事情都不要做,就坐在那裏呆呆的等。安坐等候乃是表示一種對上帝確信的態度,相信這一樁婚事,上帝必定會親自成就。
反省:我是否擁有「安坐等候」的信仰?即便在困難、欠缺、無望當中。

3>積極主動的精神
波阿斯是一個處事相當積極而且主動的人,當他在禾場上向路得許下承諾之後,首先以六簸箕大麥,讓路得帶回去,作為承諾的證據,接著馬上安排一切的事。
當時,城門口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地方,是民眾聚會的場所,也是審問案情的地方。另外,還包括:外來人口詢問、登錄的地方。還有,又是商業交易的場所。
因此,當波阿斯向路得許下承諾之後,首先自己來到城門口,坐在那裏等候。接著遇到那位至近的親屬路過,便主動邀他留步。再來,邀請城中長老十名,以便作斷定與見證。
最後,波阿斯便將事件原委說清楚,包括贖回產業,以及贖回路得。當那位至近的親屬回絕之後,波阿斯便順理成章的完成對路得的承諾。顯示:波阿斯積極、主動的精神。
反省:我處事態度如何?拖泥帶水?積極主動?

4>有所捨才有所得
波阿斯是一個尊重律法的人,雖然曾經對路得許過承諾,但是有一個比他更親的至親,如果有承擔(娶路得為妻、贖以利米勒的產業)的意願,就要優先讓給該至近的親屬。
因此,就依法到了城門口,等候並留下該至近親屬,且邀請十位城中的長老一起作證。
當問起該至近的親屬,有關贖回財產時,他表示樂意承擔。但是,當得知連帶路得也要一起贖回時,他立刻轉口拒絕,表示這樣對他的產業有礙。因為根據律法的規定,要是成了親,路得婚後所生頭一個兒子,要歸在前夫名下,以便為前夫留後代。
這位至近的親屬,只願意得益處,不願意擔責任;只願意承擔產業,卻不顧骨肉親情。因此,原本有機會成為大衛王的祖先,卻因為不願意承擔責任,而失去了這個福份。也證明一句話:先有所捨,才能有所得。
反省:關於「有所捨,才有所得」的人生哲理,我是否明白?是否體會過?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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