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20:01-17

20:1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20:2 「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20: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20:4「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20: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20:6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20:7「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20:8「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20:9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20:10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20:11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20:12「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20:13「不可殺人。20:14「不可姦淫。20:15「不可偷盜。20:16「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20:17「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一、中心內容:

內容:
1>上帝擁有頒佈誡命之權。(v1-2)
2>人對上帝應盡的本份。(v3-11)
3>人對人應盡的本份。(v12-17)

主題:
1>十條誡命。
2>愛神愛人。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1>頒佈誡命的上帝。(v1)
2>拯救以色列百姓的上帝。(v2)
3>獨一的真神上帝。(v3)
4>忌邪的上帝。(v5)
5>大施慈愛的上帝。(v6)
6>聖名不得妄稱的上帝。(v7)
7>賜人安息的上帝。(v8-11)
8>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上帝。(v11)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1>十條誡命的基礎(v1-2)
世上律法多如牛毛,但全部都是帶罪的人所制訂,相對性、不完全的律法。然而,十條誡命卻不一樣。因為非來自世上一般人所制訂的條例或規則,而是「將以色列百姓,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這位上帝所頒佈的。因此,十條誡命的基礎,乃在乎將以色列百姓,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這位上帝。這是屬於上帝的律法,也是不容輕忽、不容鄙視的。
反省:身為基督徒的我,我對十條誡命有多少認識?是否奉為一生遵行的奎鎳?

2>界定人神的關係(v3-11)
十條誡命又可簡單分為兩個部份,第一部份為第一誡到第四誡,內容係在界定人與神之間的關係;第二部份為第五誡到第十誡,內容係在規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有關第一部份,在本段經文當中,係記載在第三節至第十一節。內容談到:不可有別的神、不可製造及跪拜偶像、不可妄稱神的名、當守安息日。
反省:針對十誡當中,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這部份,我盡了多少?還有哪些欠缺?

3>規範人人的關係(v12-17)
十條誡命又可簡單分為兩個部份,第一部份為第一誡到第四誡,內容係在界定人與神之間的關係;第二部份為第五屆到第十誡,內容係在規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有關第二部份,在本段經文當中,係記載在第十二節至第十七節。內容談到:當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心。
反省:針對十誡當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部份,我盡了多少?還有哪些欠缺?

4>十誡與新的誡命
根據馬太福音廿二章卅七至四十節的記載,耶穌對他(律法師)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舊約時代上帝所頒佈的十誡,分為界定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以及規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新約時代主耶穌回答律法師為試探祂所提的問題時,以「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以及「愛人如己」來回答,正好回應十誡的主軸與精神。
反省:針對十誡的主軸與精神,或針對新的誡命,我實踐了多少?

5>前後次序與關係
十條誡命前四條,係為界定人與神的關係,後六條係為界定人與人的關係。如果以一棵樹作為比喻,人與神的關係是樹根、樹頭、樹幹,人與人的關係是樹枝。樹幹若健壯,樹枝就茂盛。同樣的道理,就人來說,與上帝的關係若密切,與人的關係才和諧。
反省:我的生命狀況如何?我與上帝的關係如何?我與他人的關係如何?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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