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0:22-30

10:22 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是冬天的時候。10:23 耶穌在殿裏所羅門的廊下行走。10:24 猶太人圍著他,說:「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訴我們。」10:25 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10:26 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10:27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10:28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10:29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10:30 我與父原為一。」

一、中心內容:

內容:
1>主耶穌在耶路撒冷過修(獻)殿節。(v22-23)
2>猶太人圍著主耶穌,並逼問祂的身份。(v24)
3>主耶穌表示:不是祂沒說,而是他們人不信。因為他們不是祂的羊。(v25-26)
4>主耶穌指出:祂跟祂的羊之間,不僅關係密切,而且賜下永生,甚至永遠保障。(v27-29)
5>主耶穌表示:祂與父原為一。(v30)

主題:我與父原為一。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01>守法(過修殿節)的耶穌基督。(v22-23)
02>彌賽亞(救世主)耶穌基督。(v24)
03>被猶太人拒絕(不信)的耶穌基督。(v25)
04>奉父上帝的名的權柄做事的耶穌基督。(v25)
05>名字有權柄的上帝。(v25)
06>好牧者耶穌基督。(v27)
07>生命的源頭耶穌基督。(v28)
08>生命的主宰耶穌基督。(v28)
09>偉大的天父上帝。(v29)
10>與父上帝原為一的耶穌基督。(v30)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1>作為的見證
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v25)
有關教育理論,有一句耳熟能詳的話說:身教不如言教。意思就是表示:做的比說的更具有說服力,更能夠夠感動人心。主耶穌稱祂是基督、是救世主、是上帝的兒子,而且與上帝原為一。這些有關「祂的身份」的表明,猶太人始終不肯相信。
主耶穌便對他們說: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意思是說:所說的你們不肯相信,那麼所做你們總該信了吧!因為所行出來的,比所說的更具體、更具有說服力。
身為基督徒,有責任要為主作見證,根據「言教不如身教」的理論,顯示:生活見證比言語見證更有力、更有效、更能感動人。
反省:我曾經為主作見證嗎?如何作?藉著言語?或生活見證?

2>信者的特色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v27)
主耶穌雖然以「牧人」跟「羊」的關係來作比喻。然而,事實上祂所指的乃是:祂自己與信者(信徒)之間的關係。意思就是說:相信祂的人,就是祂的羊;不相信祂的人,就不是祂的羊。尤其相信祂的人,就會聽從祂的話,同時也會跟從祂。這是祂與信者之間密切的關係,同時也是屬祂的羊(信徒)所具備的特色。
反省:我常常宣稱我就是主耶穌的羊,但是是否想過,是真的羊?還是假的羊?我聽他的話(勤
讀聖經)嗎?我跟隨祂(遵行聖經)嗎?

3>永生的應許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v28a)
主耶穌聲稱:相信祂的人,就是屬祂的羊,不僅聽從祂的話,而且跟從祂。更可貴的是: 祂將賜給他們永生,叫他們永遠不滅亡。這就是「信耶穌得永生」的應許。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福音3:16-17)
反省:我是否確實相信耶穌基督?我是否確信我已得著永生的應許?

4>永遠的保障
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v28b)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v29)
主耶穌不僅應許凡相信祂的人,將賜給他們永生,叫他們永遠不滅亡。同時還強調:誰也不能從祂手裏把他們(祂的羊)奪去。祂的父將羊賜給祂,因為祂的父比萬有都大,所以誰也不能從祂父的手裏把他們(祂的羊)奪去。這就是「蒙恩得救、永遠保障」的應許。
我為這福音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作師傅。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摩太後書1:11-12)
反省:我是否深信我既然得救了,上帝就永遠保守的應許?

5>耶穌是上帝
我與父原為一。(v30)
主耶穌最後說:我與父原為一。這句話最能夠表明「主耶穌就是上帝」的身份。主耶穌與父上帝之間,雖然擁有不同的位格(聖父位格、聖子位格),但是在本質上兩者卻是一體的。
因此,耶穌基督暨是「三位一體」上帝的第二位,同時本身也是上帝。
反省:我對「三位一體」的教義有多少認識?用理智分析?或憑信心接受?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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