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9:28-30

19:28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19:29 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裏;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19:30 耶穌嘗(原文是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 神了。

一、中心內容:

內容:
1>主耶穌知道使命已經完成,為了應驗上帝的話,就說:我渴了。(v28)
2>兵丁拿海絨沾醋,送到主耶穌的口中。(v29)
3>當主耶穌嚐到醋之後,就說:成了!並將靈魂交付上帝。(v30)

主題:
1>耶穌的死。
2>十架七言。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1>完成使命的耶穌基督。(v28、v30)
2>應驗經上預言的耶穌基督。(v28)
3>肉體因失水而渴的耶穌基督。(v28)
4>將靈魂交給上帝的耶穌基督。(v30)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1>第一句:「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當時的主耶穌,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陷入極端痛苦之中,肉身已瀕臨死亡邊緣,卻仍然流露出饒恕人的慈心。就是懇求父上帝,赦免那些控告衪、逼迫衪、出賣衪、凌辱衪、釘死衪的人,祂的愛是何等偉大!主耶穌曾教導我們,饒恕的標準為七十個七次。其精神自不在具體的數字,乃在凡事饒恕,恆久的饒恕,無止境的饒恕。饒恕人,首先獲益的不是對方,而是你自己,因為自己的心立刻得著釋放。也惟有先饒恕的人,才有資格求天父上帝的饒恕。(祈禱文)基督徒如果常落在憂愁、苦悶中,沒有平安與喜樂,原因之一就是缺少一顆饒恕人的心。我們都是主耶穌的門徒,也是上帝的兒女,應該學主耶穌的樣式,遵循天父上帝的教訓。當我們受到論斷、誹謗、迫害時,要以最大的愛心饒恕別人。
反省:對於得罪我的人,甚至傷害過我的人,我是否能如同主耶穌一樣原諒呢?

2>第二句:「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
當時有兩個罪犯,與主耶穌同釘十字架,其中一譏誚、試探主耶穌。說:你既然是上帝的兒子,怎麼不先救自己,再來救我們呢?但另外一卻知罪悔改,同時求主耶穌得國時紀念他!主耶穌立即應許其所求,即對他說:「你今日就與我同在樂園裏!」你今日就與我同在樂園裏,這是得救最明確的保證。這個罪犯沒有受過洗,也沒進過那個教會,但他卻是真正得救的人。顯然,得救的關鍵不在儀文,只在是否真的悔改重生。
反省:我是否受過洗?我是否真心悔改?我有把握能與主同在樂園嗎?

3>第三句:「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約19:26-27)
為了承擔世人的罪,主耶穌承受了十字架的苦難。然而,當祂在臨終之前,卻仍不忘善盡孝道,就是將祂肉身的母親,託付給門徒照顧。十誠第五條「要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19:12)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2-3),顯然,基督教是講孝道的宗教。
反省:我對父母的態度如何?是否盡了該盡的孝道?是否以服事為藉口,而逃避責任呢?

4>第四句:「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
從早上九點到下午三點,足足有六個小時的時間,主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其痛楚不言可喻,甚至感受到上帝已經離開祂。因此說出: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主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照理說上帝不會棄祂於不顧才對,但我們必須清楚,當主耶穌被掛十架上的時候,是以人子的身份,不是神子的身份。尤其擔當了全人類的罪,所以在上帝眼中,那個時刻,祂是罪魁,也是代罪羔羊,上帝公義嚴正,對罪絕不寬容。所以,上帝的忿怒與擊打,全部集中在祂一人身上。因此,主耶穌深感痛苦,甚至感受到上帝的離棄!
反省:與上帝隔離是痛苦不堪的。我是否經常沈溺罪中,導致與上帝隔離呢?

5>第五句:「我渴了。」(約19:28)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知道祂已經戰勝了苦難,成就了上帝的救贖計劃,因為已經應驗舊約預言(詩69:21), 主耶穌就說:「我渴了。」主耶穌會渴,非常清楚,祂是以人子的身份受釘,不是以神子的身份受釘,所以祂是有血有肉、完完全全的人。因此,會痛苦、會飢渴,這些感受都跟我們常人一樣。
反省:我是否深切體會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犧牲所受的苦?我如何報答呢?

6>第六句:「成了。」(約19:30)
主耶穌說「成了!」這句話,就是向世人宣佈上帝救贖的大功已告成!也暗示祂被釘十字架這件事,是成功,而不是失敗。很多時候,屬靈與屬世的標準是相異的。屬世,所求所想的總是要得;屬靈,所求所想卻是先失。「施比受更為有福」的原因就是在此。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看似失敗,實則勝利。尤其死後三日復活,證明祂是上帝的兒子,是永活的真神。祂是得勝君王,因此,基督教是得勝的宗教。
反省:我的價值觀如何?與世界比較接近?或與上帝的國度比較接近?

7>第七句:「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的手裡。」(路23:46)
這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最後一句話,當說完之後就斷氣。表示:肉體雖被釘死,仍將靈魂交在天父上帝的手中,這是主耶穌為我們所留下,最後一個榜樣---交託到底。我們身為基督徒,從蒙恩得救,直到蒙召回天家,也應當將一切完全交託給主,甚至直到最後一刻,依然將靈魂交在上帝手中,以期得享永遠的安息。
反省:我是否相信祂、倚靠祂、交託祂,甚至交託到底?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