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09:14-26

9:14 有一次,施洗者約翰的門徒來問耶穌:「我們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你的門徒卻不禁食,為甚麼呢?」9:15 耶穌回答:「新郎還在婚宴的時候,賀喜的客人會悲傷嗎?當然不會。可是日子將到,新郎要從他們當中被帶走,那時候他們就要禁食了。9:16 「沒有人拿新布去補舊衣服,因為新的補釘會扯破那舊衣服,使裂痕更大。9:17 也沒有人拿新酒裝在舊皮袋裏。這樣做的話,皮袋會脹破,酒漏掉,連皮袋也損壞了。要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裏;那麼,兩樣就都保全了。」 9:18 耶穌正在向約翰的門徒說這些話的時候,有一個猶太會堂的主管來見他,在他面前跪下,說:「我的女兒剛死了,求你去為她按手,使她再活過來。」9:19 耶穌起來,跟著他去;耶穌的門徒也一起去。9:20 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血崩;她走到耶穌背後,摸了一下他外袍的衣角。9:21 她心裏想:「只要我摸到他的衣角,我一定會得醫治。」9:22 耶穌轉過身來,看見她,就對她說:「孩子,放心吧,你的信心救了你!」就在那時候,那個女人的病好了。9:23 耶穌來到那主管的家,看見出殯的吹鼓手和亂哄哄的人群,9:24 就對他們說:「你們都出去,這女孩子沒有死,她只是睡著了!」大家都譏笑他。9:25 這群人被趕出去以後,耶穌進女孩子的臥室,拉著她的手,她就起來。9:26 這消息傳遍了整個地區。

一、中心內容:

內容:
1>論禁食的問題。(v14-17)
2>主耶穌使患血崩的婦女得痊癒。(v18-22)
3>主耶穌讓會堂主管的女兒復活。(v23-26)

主題:
1>兩個醫治的神蹟。
2>你的信心救了你!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1>憐憫人的耶穌基督。(v18-19)
2>看透人內心的耶穌基督。(v22)
3>擁有醫治權柄的耶穌基督。(v22)
4>話語帶著權柄的耶穌基督。(v22)
5>能使死人復活的耶穌基督。(v25)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1>禁食的動機
禁食,是一項十分嚴肅的信仰行為。表示謙卑,或為罪悲傷的態度。
摩西時代規定每年的贖罪節要禁食。(利未記16:29-34)
當國家亡於巴比倫之後,每年禁食的次數,已經增加到四次.(撒迦利亞8:19)
主耶穌時代,所謂敬虔派的猶太人,又增加到每個禮拜兩次禁食。(路加福音18:12)
至此,禁食已經失去內心謙卑、為罪悲傷的意涵,淪為例行公事的宗教習慣,甚至成為「彰顯自己,互相比較,顯出敬虔」的誇耀舉動。
反省:我是否強調禁食?是否常常禁食?我為何禁食?理由充分嗎?動機正確嗎?為悔罪而禁食?為國難而禁食?或成為習慣?甚至為表現自己?顯出自己比別人敬虔?

2>禁食的時機
針對禁食的問題,主耶穌使用了一個比喻。主耶穌說:新郎還在婚宴的時候,賀喜的客人會悲傷嗎?當然不會。可是日子將到,新郎要從他們當中被帶走,那時候他們就要禁食了。在這個比喻當中,主耶穌點出有關禁食時機的問題。上帝國來臨,就像舉辦婚姻宴席一樣。在這場宴席當中,主耶穌是新郎,門徒是陪伴的人。當新郎出席宴席的時候,就是應該歡喜快樂的時候,所以陪伴的人就不應當悲傷、哀哭或禁食。可是日子將到,新郎要從他們當中被帶走。意思就是說:主耶穌將被出賣、將遭殺害,那時候他們就要禁食了。根據主耶穌的教導,有關禁食的問題,顯然不是隨時想禁食就可以禁食,尤其不要讓禁食成為一種宗教習慣,而是要看時機是否適合。
反省:再一次提醒,我對禁食有多少認識?我常常禁食嗎?通常都在什麼情況之下禁食?

3>新舊難融合
當主耶穌談過禁食之後,緊接著談到新舊難合的比喻。祂說:沒有人拿新布去補舊衣服,因為新的補釘會扯破那舊衣服,使裂痕更大。又說:也沒有人拿新酒裝在舊皮袋裏。這樣做的話,皮袋會脹破,酒會漏掉,連皮袋也損壞了。因此,要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裏;那麼,兩樣就都保全了。主耶穌講這個比喻的用意,就是為了表明:祂所傳講上帝國的信息,跟猶太教傳統的儀文主義並不相配。因此,應該用全新的心態、全新的形式,才能夠理解並貫徹。
反省:當我信耶穌之後,是否以「除舊佈新」的心態,來接受這個信仰?還是依然以舊瓶來裝新酒?例如:將媽祖改為耶穌?

4>可貴的信心
對基督徒來說,信心是十分可貴的,也是屬靈恩賜的一種。所謂信心,就是對主耶穌的信心;也就是相信祂、接受祂、倚靠祂的信心。
哥林後書5:7說:因為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約翰一書5:4說:因為凡從上帝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過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因此,在基督徒的生命當中,信心絕對是不可忽視的因素。如:因信被稱義、因信蒙救贖、因信得醫治。
反省:我對主耶穌的信心如何?是否真正相信祂、接受祂,而且完全倚靠祂?也就是將自己的生命、將自己的一生,完全託付給祂?

5>祈求的功效
在這兩個醫治事件當中,罹患血漏十二年的婦女,是親自前來尋求主耶穌的。因此,如果以禱告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她的情境是屬於祈求。證明:祈求是有功效的。
反省:我對祈求、禱告有多少認識?有多少體會?我常常祈求、禱告嗎?

6>代禱的功效
在這兩個醫治事件當中,會堂主管的女兒,是由她的父親前去尋求主耶穌的。尤其她本人已經死亡,根本無所謂信心或祈求的問題。因此,以禱告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她的情境是屬於代禱。證明:代禱是有功效的。
反省:我對代禱有多少認識?有多少體會?我常常為國家、社會、教會、親友代禱嗎?

7>生命的主宰
雖然,當主耶穌去到會堂主管的家中之後,對他們說:你們都出去,這女孩子沒有死,她只是睡著了!事實上,這個女孩已經死了。從經文中,我們可以發現兩個證據。
其一:當會堂主管見到主耶穌時,對主耶穌說:我的女兒剛死了,求你去為她按手,使她再活過來。女孩的父親,親口說他的女兒死了,證明這女孩真的死了。
其二:當主耶穌去到會堂主管家的時候,看見出殯的吹鼓手和亂哄哄的人群。連出殯的吹鼓手和送葬的人群都來聚集了,證明這女孩真的死了。
這個已經死去的女孩,主耶穌進入她的臥室,拉著她的手,就活過來了。這是一個醫治的神蹟,也就是使死人復活的神蹟。顯示:主耶穌是生命的主宰。
反省:我對主耶穌的認識有多深?是否確信祂是生命的主宰?是否放心全然交託祂?

8>使死者復生
在這段經文當中,主耶穌行了兩個醫治的神蹟,而且兩個都是女的。一個是會堂主管十二歲的女兒,一個是罹患血漏十二年的婦女。(馬可福音5:21-43)
會堂主管的女兒,因為主耶穌的緣故,從死而復活,這是非常明確「死而復生」的事。另外,罹患血漏十二年的婦女,根據當時律法的規定,她不能去敬拜上帝,也不能與人群接觸,因為罹患這種病是不潔的。因此,凡接觸到的人,也將被視為不潔。所以,罹患血崩的婦女,事實上是跟人群隔離的。這樣的情境,這樣的人,遭受肉體與精神雙重折磨。就生命意義來說,跟死亡其實相差無幾,算是一個名存實亡的人。
因此,主耶穌行這兩個神蹟,顯示:主耶穌能使死者復生!
反省:我對主耶穌的認識有多深?是否確信祂能使死者復生?是否放心全然交託祂?

9>與神蹟無份
當主耶穌去到會堂主管家中之後,對著眾人說:「你們都出去,這女孩子沒有死,她只是睡著了!」結果,大家都譏笑他。也因為如此,當主耶穌要進入女孩子的臥室並施行醫治之前,做了一件或許不太引人注目的事,就是將那一群取笑的人趕出去。這個動作顯示出:那些不信的人,對著主耶穌取笑的人,根本經歷不到神蹟。
反省:我是否相信主耶穌擁有醫治的權柄?我相信神蹟嗎?針對聖經所記載醫治的神蹟,我相信嗎?或認為是神話?我會不會暗中竊笑?我是聰明人,還是愚昧人?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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