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有人說:「今天或明天,我們要到某某城去,在那裏住一年,做生意,賺大錢。」可是,聽我說,4:14 你們連明天還活著沒有都不曉得!你們不過像一層霧,出現一會兒就不見了。4:15 你們應該這樣說:「如果主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做這事,做那事。」4:16 可是,你們竟那麼驕傲自大;這樣的驕傲全是邪惡的。4:17 所以,那知道應該行善而不去行的就是罪。
一、中心內容:
內容:
1>生命如同雲霧般不可捉摸,無法自己掌控。(v13-14)
2>生命的主權乃在上帝手中。(v15)
3>驕傲自大就是罪。(v16)
4>知善不行也是罪。(v17)
主題:
1>不可誇口。
2>生命如雲霧。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1>掌管生命的耶穌基督。(v15)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1>表明生命的真相
有人說:「今天或明天,我們要到某某城去,在那裏住一年,做生意,賺大錢。」可是,聽我說,你們連明天還活著沒有都不曉得!你們不過像一層霧,出現一會兒就不見了。(v13-14)人往往缺乏自知之明,也不明白生命的真相,誤以為能夠主宰自己的生命,所以能為自己決定一切,包括人生未來的計劃,都可以自行擬定。
其實人的生命是令人捉摸不定的,有時就像雲霧一般,出現一會兒就消失了。因此,連明天會是如何,甚至都無法事先預料,何況更長遠的事。因此,我們絕對沒有辦法不倚靠掌管生命的上帝,單憑自己就要為明年作計劃。
反省:我是否能夠體會生命短暫、不確定的真相?有人形容人生的實況:當活著的時候,給人的感覺好像是不會死(不明白生命的短暫,只追求短暫,未追尋永恆)一樣;但是當死了之後,給人的印象卻又好像沒有活過(未曾為永恆而預備,更沒有留下讓人懷念的事)一樣。這樣的比喻、這樣的情境,我能夠體會嗎?
2>面對生命的態度
你們應該這樣說:「如果主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做這事,做那事。」(v15)
因為生命的主權不在自己,乃在上帝手中。因此,當我們面對生命的光景,面對前面的道路,面對人生的計劃時,正確的態度應該是:降服在主的權柄之下,事先得著主的許可。也就是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而不是完全無視於上帝的存在,認為可以自己決定、自己計劃、自己掌控一切。
反省:我怎麼面對前面的道路?如何擬定人生的計劃?是否事先藉著迫切禱告,確實尋求上帝
的旨意,就是如同雅各所說,事先「探詢主的許可」?
3>驕傲自大就是罪
可是,你們竟那麼驕傲自大;這樣的驕傲全是邪惡的。(v16)
人,心中無神,驕傲自大,自以為是。尤其自以為是自己生命與命運的主宰者。因此,可以隨心所欲的計劃一切,甚至操縱萬事。這樣的態度,是驕傲的,更是邪惡的,因為干犯了「驕傲自大、冒犯上帝」的罪。
反省:我的生命態度如何?可曾犯下「心中無神、驕傲自大、隨心所欲」的罪?
4>知善不行也是罪
所以,那知道應該行善而不去行的就是罪。(v17)
行善是上帝子民的義務,尤其要行律法所規定的善事。如: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凡不去行的人,就是違抗律法的命令,如此當然就是罪。按照一般社會的標準,一個人只要奉公守法,大概就認定與罪無關。但是聖經的教導卻不是這樣,聖經對罪的認定,有著更高的標準,有著更高的要求。也就是說:凡有行善的機會與能力,卻不去行的,那就是罪。
反省:在我生活周遭,是否遇到過哪些需要幫助的人?我是否動過憐憫的心?是否實際幫助過他們?就「行善」這件事來說,根據聖經的教導,以及對罪的認定標準,我是一個什麼
樣的人呢?義人呢?還是罪人?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