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10:23-11:01

10: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10:24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10:25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10:26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10:27 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10:28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10:29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10:30 我若謝恩而吃,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10: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10:32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 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10:33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11:01 你們應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背景:當時哥林多教會還有一樣擔心,就是一般基督徒到市場上買菜,或受邀到未信者家中作客(非應邀到廟會中參加筵席)時,萬一買到或吃到祭拜過偶像的東西,那麼應該怎麼辦才好?因為哥林多教會有這樣的擔憂,所以當保羅談完「基督徒不應參加祭拜偶像的筵席」之後,接下來,還是藉著「吃祭過偶像之物」這個議題,針對他們所擔憂的,給予他們明確的解答。也因為這個解答,而同時帶出基督徒的行事準則。

一、中心內容:
主題:榮神、益人、利己。
基督徒的行事準則。
基督徒運用自由的原則。
內容:保羅教導哥林多教會,有關分辨吃祭物與否的原則。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1>創造萬物的上帝。(v25)
2>配得榮耀的上帝。(v31)
3>設立教會的上帝。(v32)
4>配得效法的耶穌基督。(11:1)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1>基督徒行事準則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v23-24)保羅教導一開始,就先提綱挈領的指出問題的核心,或先針對所要談論的問題作出結論。就是對基督徒而言,因為耶穌基督救贖的緣故,已經成了自由人,所以基本上是無拘無束的。但是,是否因此就可以毫無顧忌、為所欲為呢?其實不是,基督徒之所行,還是應有限制,其分辨、遵循原則,第一:對自己是否有益處,第二:是否能夠造就他人。如果兩者都肯定的話,那麼就可以放心去做;要是其中之一否定的話,那麼就寧可不做。
在這樣的原則之下,並非我可以做的,就一定要做;我可以享受的,就一定要享受。世上有許多合法的事,事實上對自己不一定有益處,對他人也不一定有幫助,這樣的事我就不去做。換句話說:雖然我是自由人,為了自己的益處、為了他人得幫助,我們應該願意在凡事上受約束,也就是願意放棄自己的自由與權利。
反省:為了自己的益處、為了他人得造就,我是否願意有所捨棄,就是有些衣服不穿、有些事情不做、有些地方不去、有些話不說、有些生活方式不過呢?

2>現實生活的實例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v25-29a)保羅接著以當時的生活情境為例,進一步說明處置原則:
a.到市場上買食物:儘管放心買、儘管安心吃。勿需詢問:你這東西有沒有拜過?
b.到未信者家作客:分兩種狀況,
狀況一:主人什麼都沒說,那就儘管安心的吃。
狀況二:要是主人告訴你,這是獻過祭的物,為了對方良心的緣故,就不要吃。
反省:針對吃祭物的問題,我曾否違背聖經所教導的原則?

3>為榮耀上帝而行
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我若謝恩而吃,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v29b-31)保羅接著以自問自答的方式,再針對相關疑問,作進一步的釐清。他說:或許有人要問,既然是我的自由,為何要受他人良心的拘束呢?此外,我若祝謝而吃了,別人怎能批評我吃那祝謝了的食物呢?針對這個問題,保羅強調:為了上帝的榮耀,寧可犧牲自己的自由。
反省:我的所言所行,是否曾經顧慮到上帝的聖名?上帝的榮耀?

4>都為福音的緣故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 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10:32-33)保羅再次強調,他凡事都不為自己,乃是為他人著想,為讓他人喜歡,為讓他人獲益,目的非常清楚,也非常重要,就是要讓對方得救。
顯然,保羅之所以這麼說,絕對不是顯示他是一個「放棄自我、順應他人、毫無原則」的迎合主義者。因為在加拉太書一章十節,保羅曾經非常堅定的表示: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 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可見他是非常有原則的人。此處保羅之所以: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有一個前提、有一個目的,就是叫他們得救。
反省:我的所言所行,只為自己的益處?或曾為福音的緣故?

5>效法保羅學基督
你們應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11:1)保羅最後吩咐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應該效法他,如同他效法基督一樣。保羅這樣說並不表示他自高自大,事實上他是非常謙虛的人。因為在提摩太前書一章十五節,保羅曾經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既然自稱為罪魁,哪會驕傲呢!顯然,保羅是謙卑的人。他之所以會這麼說,一方面他確實配得成為表率,另方面其實在背後有一個共同學習的對象,就是主耶穌基督。
反省:在我成長過程中,是否擁有屬靈長輩,成為教導我、讓我學習的對象?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
求主幫助我!讓我行事為人,應兼顧榮神、益人、利己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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