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07:05-73

7:5 上帝感動我召集民眾和他們的首領和官長們,查看他們的家譜。我找到第一批從流亡回歸的人的記錄。以下就是我找到的資料:7:6 許多流亡的人離開巴比倫省,返回耶路撒冷和猶大,各回自己的家鄉。這批人和他們的家人自從被尼布甲尼撒王擄去當囚犯以來,一直流亡在巴比倫。
7:7 他們的領袖是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亞撒利雅、拉末、拿哈瑪尼、末底改、必珊、米斯比列、比革瓦伊、尼宏、巴拿。
7:8 以下是以色列各宗族從流亡返回的人數統計:巴錄宗族二一七二名、示法提雅宗族三七二名、亞拉宗族六五二名、巴哈‧摩押(耶書亞和約押的後代)二八一八名、以攔宗族一二五四
名、薩土宗族八四五名、薩改宗族七六0名、賓內宗族六四八名、比拜宗族六二八名、押甲宗族二三二二名、亞多尼干宗族六六七名、比革瓦伊宗族二0六七名、亞丁宗族六五五名、亞特宗族(又叫希西家)九八名、哈順宗族三二八名、比賽宗族三二四名、哈利宗族一一二名、基遍宗族九五名。 7:9 併於上節7:10 併於上節 7:11 併於上節 7:12 併於上節 7:13 併於上節7:14
併於上節 7:15 併於上節 7:16 併於上節 7:17 併於上節 7:18 併於上節 7:19 併於上節 7:20 併於上節 7:21 併於上節 7:22 併於上節 7:23 併於上節 7:24 併於上節 7:25 併於上節7:26 回到祖籍的人數統計:伯利恆和尼陀法人一八八名、亞拿突人一二八名、伯‧亞斯瑪弗人四二名、基列‧耶琳、基非拉,和比錄人七四三名、拉瑪和迦巴人六二一名、默瑪人一二二名、伯特利和艾人一二三名、另一個尼波的後代五二名、另一個以攔的後代一二五四名、哈琳人三二0名、耶利哥人三四五名、羅得、哈第,和阿挪人七二一名、西拿人三九三0名。 7:27 併於上節 7:28 併於上節 7:29 併於上節 7:30 併於上節 7:31 併於上節 7:32 併於上節 7:33 併於上節 7:34 併於上節 7:35 併於上節 7:36 併於上節 7:37 併於上節7:38 併於上節
7:39 祭司宗族返回的人數統計:耶大雅宗族(耶書亞的後代)九七三名、音麥宗族一0五二名、巴施戶珥宗族一二四七名、哈琳宗族一0一七名。 7:40 併於上節 7:41 併於上節 7:42 併於上節 7:43 利未宗族返回的人數統計:耶書亞和甲篾宗族(何達威雅的後代)七四名7:44 聖殿歌手(亞薩的後代)一四八名7:45 聖殿守衛(沙龍、亞特、達們、亞谷、哈底大,和朔拜的後代一三八名
7:46 聖殿工人的宗族返回的有:西哈、哈蘇巴、答巴俄、基綠、西亞、巴頓、利巴拿、哈迦巴、薩買、哈難、吉德、迦哈、利亞雅、利汛、尼哥大、迦散、烏撒、巴西亞、比賽、米烏寧、尼普心、巴卜、哈谷巴、哈忽、巴洗律、米希大、哈沙、巴柯、西西拉、答瑪、尼細亞、哈提法。 7:47 併於上節 7:48 併於上節 7:49 併於上節 7:50 併於上節 7:51 併於上節 7:52 併於上節 7:53 併於上節 7:54 併於上節 7:55 併於上節 7:56 併於上節 7:57 所羅門僕人的宗族返回的有:瑣太、瑣斐列、比路大、雅拉、達昆、吉德、示法提雅、哈替、波黑列‧哈斯巴音,和亞捫。7:58 併於上節 7:59 併於上節 7:60 聖殿工人的後代和所羅門僕人的後代從流亡返回的總人數總共三百九十二名。
7:61 屬於第萊雅、多比雅,和尼哥大宗族的有六百四十二名。他們從特‧米拉、特‧哈薩、基綠、亞頓,和音麥城回來;但他們無法證明自己是以色列人的後代。7:62 併於上節
7:63 找不到族譜來證明他們祖先的祭司宗族有:哈巴雅、哈哥斯、巴西萊。(巴西萊祭司宗族的祖先娶了基列人巴西萊族的一個女人,就採用了他岳父那宗族的名字。)因為他們不能證明他們的祖先是誰,算為不潔淨,所以不得作祭司。7:64 併於上節7:65 猶太人的省長告訴他們,不可吃獻給上帝的食物,直到能用烏陵和土明釋疑的祭司出現。
7:66 返回的總人數四二三六0名、他們的男女僕人七三三七名、男女歌手二四五名、馬七三六匹、騾子二四五匹、駱駝四三五頭、驢六七二0匹。7:67 併於上節7:68 併於上節 7:69 併於上節
7:70 許多人幫助支付重修聖殿的費用;他們的捐獻如下:省長:黃金八公斤、禮儀用的碗五十個、祭司禮服五百三十件。族長們:黃金一百六十八公斤、銀子一千兩百五十公斤。其餘的人民:黃金一百六十八公斤、銀子一千一百四十公斤、祭司禮服六十七件。7:71 併於上節 7:72 併於上節 7:73 所有的以色列人,包括祭司、利未人、聖殿守衛、聖殿歌手、許多平民,以及聖殿工人等等,全部都在猶大的各城各鄉安頓下來。

一、中心內容:

內容:
01>尼希米提出點數的計劃。(v5-6)
02>以色列領袖的數目。(v7)----以下為有宗族譜係的人。
03>以色列百姓的數目。(v8-38)
04>祭司的數目。(v39-42)
05>利未人的數目。(v43-45)
06>僕人的數目。(v46-60)
07>以色列人的數目。(v61-62)----以下為無宗族譜係的人。
08>祭司的數目。(v63-65)
09>耶路撒冷以色列人的總數。(v66-69)
10>以色列人的奉獻。(v70-73)

主題:
1>進深治理的開始。
2>一份榮耀的名單。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1>感動人的上帝。(v5)
2>在歷史中掌權的上帝。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1>上帝感動的事工
上帝感動我召集民眾和他們的首領和官長們,查看他們的家譜。我找到第一批從流亡回歸的人的記錄。(v5)
當耶路撒冷城牆建造完成,門扇也安裝妥善之後,上帝進一步感動尼希米作人口普查的工作。在舊約中大衛曾經因為統計人數,而引來上帝的不悅。那是因為大衛憑著肉體、私慾激動他去做這件事,也就是為了歌功頌德、誇耀自己。雖然同為點數人口,但是尼希米的狀況卻不相同,因為尼希米是出自上帝的感動。
反省:我的所做所為,是否合乎上帝的心意?是否來自聖靈的感動?還是出自本身的私慾?

2>行政管理的工作
上帝感動我召集民眾和他們的首領和官長們,查看他們的家譜。我找到第一批從流亡回歸的人的記錄。(v5)
為了動員事奉,以及動員奉獻,計算人數、整理名冊是必要的工作。若以今日教會來說,這是屬於行政管理的部份,藉著點數人口,可以讓教會更精確的掌握每位信徒的狀況。
反省:我對「教會行政管理」的概念如何?我看重這一個領域嗎?還是認為:只要靠禱告,將一切交給上帝就夠了,不需要運用這種屬世的技巧?

3>確定事奉的資格
找不到族譜來證明他們祖先的祭司宗族有:哈巴雅、哈哥斯、巴西萊。(巴西萊祭司宗族的祖先娶了基列人巴西萊族的一個女人,就採用了他岳父那宗族的名字。)因為他們不能證明他們的祖先是誰,算為不潔淨,所以不得作祭司。(v63)
這一次按照家譜統計人口,非常明顯有兩項功能。第一:確定承受應許之資格,第二:確定事奉人員的資格。以上這兩項功能,其實都根據同一個原則,就是生命的原則。
根據經文記載,經過戶口普查之後,找不到族譜來證明他們祖先的祭司宗族有:哈巴雅、哈哥斯、巴西萊。(巴西萊祭司宗族的祖先娶了基列人巴西萊族的一個女人,就採用了他岳父那宗族的名字。)因為他們不能證明他們的祖先是誰,算為不潔淨,所以不得作祭司。
顯然,要是沒有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生命傳承,就不能承受應許之約。要是沒有亞倫的生命傳承,就不能擔任祭司。要是沒有祭司的生命傳承,就不能在聖殿中事奉。在上帝的子民當中,這樣的原則是非常重要,而且是以十分嚴肅的態度來看待的事。也就是說:不在應許中的,就不能承受應許;不在選召中的,就不能參與事奉。
反省:針對事奉的資格,我是否有不同的認識?是否有嚴謹的要求?

4>一份榮耀的名單
剛剛說過,這一次按照家譜統計人口,非常明顯有兩項功能。第一:確定承受應許之約的資格;第二:確定事奉人員的資格,這是毫無疑義的事。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由於這份名單跟以斯拉當初帶領回國的名單,相似度非常高。(以斯拉記第二章)。因此,這一份名單所記載的,也是一群被上帝激動之後,願意放棄在當地所建立的一切,回到故鄉協助重建聖殿的名單。
事實上,當時還有不少人,並沒有加入返鄉的行列,他們依然留在巴比倫。或許種種顧慮,或許難以捨棄。因此,這一份名單所記載的人,都是屬於「願意付上代價」的人。
既然榜上有名,就顯示:他們是一群願意為上帝付上代價的人,這些人不僅將蒙受紀念,同時也無比的光榮。
反省:我是否願意為上帝付上代價?願意為信仰犧牲自我?在天上的名單有我份嗎?

5>全員參與的奉獻
許多人幫助支付重修聖殿的費用;他們的捐獻如下:省長:黃金八公斤、禮儀用的碗五十個、祭司禮服五百三十件。族長們:黃金一百六十八公斤、銀子一千兩百五十公斤。其餘的人民:黃金一百六十八公斤、銀子一千一百四十公斤、祭司禮服六十七件。(v70-72)
在這段聖經當中,特別提到奉獻的情形,也就是為了重建城牆所需的費用,大家都非常踴躍的參與奉獻。包括:省長、族長,還有其餘的人,也就是一般的百姓,全部熱烈參與奉獻。
我們可以發現,他們不僅事奉總動員,就連奉獻也是總動員。因為省長、族長的奉獻,不能代替百姓的奉獻。每一個人都需要奉獻,藉著奉獻參與這項事工。
就以今天的情境來說,教會中每一個信徒也都需要奉獻,不分身份地位,都應該奉獻!
反省:我對奉獻的態度如何?是否把握奉獻的機會?是否確實實行十分之一的奉獻?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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