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10:24-33

10:24 「學生不高過老師,奴僕不高過主人。10:25 因此,學生的遭遇跟老師一樣,奴僕的遭遇跟主人一樣,也該滿足了。如果一家的主人被叫作鬼王別西卜,家裏其他的人豈不是要受更大的凌辱嗎?」 10:26 「所以,不要怕人,一切隱藏的事都會被揭發,祕密的事也會被洩露。10:27 我在暗中所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光天化日之下說出來;你們私下聽到的話,也要當眾宣佈。10:28 那只能殺害肉體、卻不能殺滅靈魂的,不用害怕;要懼怕的是上帝,只有他能把人的肉體和靈魂都投進地獄。10:29 兩隻麻雀固然用一個銅錢就買得到,但是你們的天父若不許可,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10:30 至於你們,連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10:31 所以,不要怕,你們比許多麻雀要貴重多了!」 10:32 「那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認他;10:33 那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天父面前也不認他。」

一、中心內容:

內容:
1>主耶穌以「學生不高過老師,奴僕不高過主人」為喻,談到只要想起老師或主人所受更嚴厲的逼迫時,自己所受的就算不得什麼,也因此稍得安慰。(v24-25)
2>主耶穌表示:隱藏的事沒有不被揭露出來的。(v26-27)
3>主耶穌表示:真正該懼怕的,不是只能殺害肉體,來自人的逼迫,乃是能把人的肉體和靈魂都投進地獄的上帝。(v28)
4>主耶穌表示:在上帝的眼中,我們人類的生命,比麻雀更珍貴。(v29-30)
5>主耶穌表示:凡在人面前認祂的,祂在天父面前也要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祂的,祂在天父面前也不認他。(v32-33)

主題:
1>生命誠可貴!
2>勿擔心逼迫!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1>掌管人類肉體和靈魂的上帝。(v28)
2>掌管宇宙萬物的上帝。(v29-30)
3>深切瞭解人、疼惜人、保護人的上帝。(v30)
4>聖父上帝。(v32-33)
5>聖子耶穌基督。(v32-33)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1>因著耶穌得安慰
主耶穌說:學生不高過老師,奴僕不高過主人。因此,學生的遭遇跟老師一樣,奴僕的遭遇跟主人一樣,也該滿足了。如果一家的主人被叫作鬼王別西卜,家裏其他的人豈不是要受更大的凌辱嗎?
以上說法,無非是要使將來遭受逼迫的門徒,藉著想起耶穌所受的逼迫而得著安慰。因為主耶穌所受的逼迫,大大的超過祂的門徒。就是遭受殘酷的鞭刑,而且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身為老師的主耶穌,都受了這麼殘酷的逼迫,身為門徒所受的還算得了什麼呢!因此,在往後事奉的歲月當中,每逢遭受逼迫時,只要想起主耶穌的遭遇,就不覺得自己有什麼委屈了!
反省:我曾經為了主耶穌的緣故,遭受任何逼迫嗎?想起主耶穌所承受十字架上的苦刑,我的心境又如何呢?是否稍得安慰?

2>隱密事將被揭露
主耶穌說:所以,不要怕人,一切隱藏的事都會被揭發,祕密的事也會被洩露。我在暗中所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光天化日之下說出來;你們私下聽到的話,也要當眾宣佈。
台灣俚語說:鴨蛋再密也有縫。或有成語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又有所謂:凡走過的,必留下痕跡。以上台灣俚語或成語,其實都是先人經驗的累積、智慧的結晶。這話一點都不假!
因此,我們千萬不要以為:反正神不知、鬼不覺,所以就在暗地裏,專做一些偷雞摸狗、見不得人的醜事。切記!一切隱藏的事都會被揭發,祕密的事也會被洩露。尤其上帝是無所不知的真神,祂甚至鑒察我們的心思意念。在上帝面前,絕對隱藏不了!
反省:針對「隱藏的事,會被揭發;祕密的事,會被洩露」一事,我是否相信?是否體會?

3>惟有上帝當懼怕
主耶穌說:那只能殺害肉體、卻不能殺滅靈魂的,不用害怕;要懼怕的是上帝,因為只有祂能把人的肉體和靈魂都投進地獄。主耶穌為了堅固門徒,讓他們勇於面對逼迫,就告訴他們說,那逼迫你們的,頂多只能殺害你們的身體,卻無法殺害你們的靈魂。那能夠殺滅靈魂的,就只有上帝而已。因此,我們所當懼怕的,其實是「能把人的肉體和靈魂都投進地獄」的上帝,而不是
逼迫我們的人。言下之意:不順從上帝,比殉道更可怕!
反省:我對上帝有多少認識?我對上帝的態度如何?是否打從心底敬畏祂?

4>上帝珍惜的生命
主耶穌接著又說:兩隻麻雀固然用一個銅錢就買得到,但是你們的天父若不許可,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至於你們,連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所以,不要怕,你們比許多麻雀要貴重多了!為了強調人類生命的價值,主耶穌特別拿麻雀,來跟人類的生命相比。祂說:連那麼不值錢的麻雀,上帝都如此眷顧、愛護,何況是人類,上帝當然更加看重。主耶穌尤其以「連頭髮上帝都數過」來形容,上帝是如何入微的瞭解、關心、珍惜我們。
反省:我是否瞭解生命的意義?是否知道生命的價值?我是否欣賞、尊重他人生命的價值?是否接納、肯定自己生命的意義?

5>認與不認的結局
主耶穌說:那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認他;那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天父面前也不認他。此處所謂:認主耶穌的「認」字,不僅指口頭上的承認,更指認同祂的處境,尤其與
祂連結在一起,願意與祂同生死、共患難的人。另外,所謂不認主耶穌的「不認」這個字,表示:否認、拒絕、不認識,宣告與祂無關的人。這兩種人的結局截然不同!
反省:我除了在家、在教會以外,吃飯前是否禱告?是否表明基督徒的身份?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