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06:12-20

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6:13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 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6:14 並且 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6: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6: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6: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6: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6: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6: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 神。


一、中心內容:
1>主題:善用尊貴的身子。
2>內容:基督徒的行事準則。(v12-14)
尊貴的身子之一-----基督的肢體。(v15-18)
尊貴的身子之二-----聖靈的殿。(v19-20)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1>使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的上帝。(v14)
2>從死裏復活的耶穌基督。(v14)
3>使我們從死裏復活的上帝。(v14)
4>與人聯合的耶穌基督。(v17)
5>差派聖靈的上帝。(v19)
6>從上帝而來的聖靈。(v19)
7>住在人裏面的聖靈。(v19)
8>救贖我們的上帝。(v20)
9>配得榮耀的上帝。(v20)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1>基督徒行事準則(v12)
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誤用了在基督裏的自由,以為信主後就自由了,所以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能作呢?因而胡作非為、敗壞墮落、放縱情慾。因此,保羅教導他們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從保羅的教導當中,我們看到基督徒行事的兩個原則(根據)。
第一:對上帝、對他人、對自己是否有益。有利益的就可以做,有害處的就不做。
第二:自己是否受到轄制。不受轄制就可以做,如果受轄制,就不能做。
然而,什麼是轄制呢?如吸煙、喝酒上癮,沒了它會不自在,甚至痛苦不堪。

2>身子是何其尊貴(v13-14)
當時希臘思想認為:靈才是神聖的,物質、肉體、身子是污穢的。因此,主張只要靈得救就好,讓身子放縱情慾沒關係。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因為受到這種思想的影響,所以針對淫亂一事就辯稱:性慾正如同吃飯一樣,是肉體的自然需要,所以無須克制。但是保羅反駁這樣的說法,他強調:身子不能淫亂、不能濫用,因為既然蒙了拯救,當然包括身子在內,都是為上帝所擁有的,甚至將來上帝還要讓我們經歷:肉體的復活!所以身子是極為尊貴、聖潔的,我們千萬要珍惜,絕對不能因行淫而玷污了!

3>身子是基督肢體(v15-17)
保羅宣稱:我們的身子,不僅被上帝贖回,不僅將來要經歷復活,甚至是基督的肢體,與基督聯合(合而為一)。然而,行淫就是與娼妓合而為一。因此,我們怎能與基督合而為一,然後又與娼妓合而為一呢?這是絕對不可以的事。所以一旦行淫,便污穢了自己的身子,也等於污穢了耶穌基督。羅馬書六章十三節,保羅說: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

4>行淫更甚於重罪(v18)
十八節保羅接著說: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保羅強調:其他所有的罪行,都發生在身子之外,唯有淫亂罪,是發生在身子之內,所以行淫更甚於重罪,我們不可不慎!

5>身子是聖靈的殿(v19a)
十九節保羅再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我們的身子是聖靈的殿,從上帝而來的聖靈,要居住在我們裏面。也就是聖靈要住在我們裏面。因為聖靈是聖潔的靈,聖潔的靈當然不住在污穢的地方,所以我們要保守身子的聖潔,成為聖靈所喜悅的住所。

6>藉著身子榮耀神(v19b-20)
蒙恩得救的基督徒,是上帝用重價(耶穌基督流出寶血、犧牲生命)才從罪惡的綑綁、奴役中贖回的。因為是上帝花代價贖回的,所以我們不再擁有自主權。因為不再擁有自主權,所以不能任意支配、使用自己的身子。我們的身子乃是上帝所有的,所以應該順從聖靈(在我們裏頭)的支配。我們不僅在消極面:不能玷污自己的身子,甚至在積極面:要藉著身子來榮耀上帝。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

求主幫助我,能守住尊貴的身子,過著聖潔的生活。讓我的身子,成為聖靈所喜愛的居所,同時藉著我的身子,能夠榮耀主的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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