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20:01-16

20:1 「天國好比下面的故事:有一個葡萄園主清早出去,雇工人到他的葡萄園工作。20:2他約定照常例每天給他們一塊銀幣,然後打發他們到葡萄園工作。20:3 上午九點鐘左右,他再到市場去,看見有些人站在那裏,無所事事,20:4 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工作吧,我會給你們公道的工資。』20:5 他們就去了。後來,中午十二點鐘和下午三點鐘,他又出去,照樣雇了一些工人。20:6 下午將近五點鐘,他又到市上去,看見還有些人站在那裏,就問他們:『為甚麼整天站在這裏無所事事呢?』他們回答:20:7 『因為沒有人雇用我們。』他就對他們說:『那麼,你們也進葡萄園工作吧。』20:8 「傍晚的時候,園主對領班說:『把工人都叫來,分發工資給他們,從最後進來的先付,到首先進來的付完為止。』20:9 那些五點鐘才來工作的,每個人領了一塊銀幣。20:10 輪到那些最早來工作的人來領工資,他們以為一定會多得些,可是每一個人也只領到一塊銀幣。20:11 他們領到之後,就埋怨主人:20:12 『這些最後進來的人只做了一小時的工,我們卻整天在烈日下勞作,而你付給他們的竟跟付給我們的一樣!』20:13 園主回答他們當中的一個人:『朋友,我並沒有佔你便宜。你不是同意每天一塊銀幣的工資嗎?20:14 拿你的錢回家去吧!我要給那最後進來的跟給你的一樣,20:15 難道我無權使用自己的錢嗎?為了我待人慷慨,你就嫉妒嗎?』」20:16 於是耶穌說:「這樣,那些居後的,將要在先,在先的,將要居後。」

一、中心內容:

內容:
1>主耶穌講述「葡萄園的主人,分批僱用工人」的比喻。(v1-7)
2>傍晚時分,分發工資時,不管何時入園工作,工資都是同額。(v8-10)
3>當最早入園的工人領到工資之後,對主人表示不滿。(v11-12)
4>主人為自己的作為(絕對權柄、施予恩典)作解釋。(v14-15)
5>主耶穌為比喻作結論:那些居後的,將要在先,在先的,將要居後。(v16)

主題:
1>在前與在後。
2>主權與恩典。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1>揀選人的上帝。
2>施予恩典的上帝。
3>擁有絕對主權的上帝。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1>謹守立約的精神
他約定照常例每天給他們一塊銀幣,然後打發他們到葡萄園工作。(v2)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工作吧,我會給你們公道的工資。』(v4)園主回答他們當中的一個人:『朋友,我並沒有佔你便宜。你不是同意每天一塊銀幣的工資嗎?
主耶穌所說這個比喻,是為了闡明上帝國的真理。既然闡明上帝國的真理,就牽涉到上帝主權的問題。而上帝主權的彰顯與實現,很重要的部份就是與選民立約。
因此,在這個比喻當中,非常強調「約」的觀念。當每個人進到園裏來工作時,主人都事先跟他們約定好工資,當工作結束領取工資的時候,主人還是按照當初個別的約定發給。當第一位進園的工人領到工資時,由於發現「不同工,卻同酬」而向主人發出不平之鳴時,主人同樣以「並沒有違背彼此的約定」作為回應。因此,約是這個比喻中,非常重要的精神。
反省:我是否看重約?是否謹守約?例如:跟上帝所立的約,跟人所立的約。

2>分段邀請的啟示
在主人邀約工人的過程中,總共分為五批進行。
第一批:清早的邀約-----早上六點鐘。 第二批:巳初的邀約-----早上九點鐘。
第三批:午正的邀約-----中午十二點。 第四批:申初的邀約-----下午三點鐘。
第五批:酉初的邀約----下午五點鐘。 以上,分批、分時段的邀約,有下列意義:
a.從揀選歷史觀之:猶太人先,外邦人後。也就是猶太人首先受邀進入葡萄園工作,接著有各族、各民、各方的人,陸續受邀入園工作。
b.從初代教會觀之:門徒先,其他人後。門徒是最先受邀進入葡萄園工作的人,後來的信徒也蒙受恩典,陸續入園工作。
c.從宣教歷史觀之:按照宣教歷史、按照區域路線,第一批為猶太人,第二批為歐洲人,第三批為美洲人,第四批為亞洲人。
d.從單獨教會觀之:教會中事奉的工作,有人較早參與,有人較遲參與,甚至有人至今還站著等候、觀看。
e.從個人年齡觀看:有人在少年時期,就受邀進入葡萄園工作,有人在青年時期,有人在壯年時期,有人在老年時期,有人甚至在臨終之前。
反省:按照比喻中的時段與意涵,我是幾點鐘被邀請進入葡萄園的?我是否把握機會工作?

3>講論上帝的救恩
事實上,這個比喻所要傳達的信息,並非有關「工作與報酬」的問題,而是有關「上帝救恩」的問題。針對上帝救贖的恩典,上帝慷慨、善良的屬性,以及上帝那絕對的主權,作出強而有力的教導。
嚴格來講,我們沒有一個人配得領受救恩。然而,實際上卻領受到了。顯然,這一切都是恩典,也就是出自上帝那「慷慨、善良」的屬性。
其次,上帝要揀選誰,上帝要給誰多少恩典,主權完全在乎上帝,我們根本無權過問。
尤其,既然是恩典、是不配得的,那麼就沒有所謂「公平與否」的問題。
因此,我們不該排斥那些生命到達最後一刻,才想要歸向耶穌的人;我們當然也不能拒絕那些無惡不作的人臨終之前的悔改。我們應該有個心理準備,就是到時候可能會有很多讓我們意想不到的人,同樣在天國出現。正如:與主耶穌同定十字架的強盜,或台灣近代經驗中的陳進興等人。
屆時,很可能會讓我們跌破眼鏡,甚至忍不住跟上帝計較,這樣的人怎麼能夠進來呢?
其實這些反應都是錯誤的!
因為,一來,這是上帝的主權,我們根本無權過問。二來,我們沒有一個人夠資格可以蒙恩得救,既然大家都不具資格,那我們還爭什麼、怨什麼?吵什麼?
反省:我對救恩有多少認識?我是否曾經自以為義?我自己為何能得救?

4>上帝主動尋找人
根據比喻的描述,我們可以發現,是主人主動出去找尋工人,而不是工人主動前來尋找主人。顯然,上帝的救恩,是上帝主動出擊、主動揀選的。我們都是被動蒙揀選、被動受呼召、被動蒙恩得福。
主耶穌也曾經有這樣的教導: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就賜給你們。(約翰福音15:16) 因此,我們可以得知,是上帝揀選我們,不是我們找到了上帝。
反省:有關「蒙恩得救」一事,我暨不配,又蒙上帝揀選?這樣大的恩典與福氣,我有什麼感想?如何感恩圖報?

5>國度先後的倫理
於是耶穌說:「這樣,那些居後的,將要在先,在先的,將要居後。」(v16)
當今世上,許多被認為是走在前頭的人,諸如:有錢財的人、有勢力的人,或老信徒,或在教會中擔任重要職務的人。以上這些人,當然都無可厚非。但是,在信仰的路上,如果自得自滿,不繼續努力追求,在上帝的國度中,將會成為落後者。
反過來說,在當今世上,也有許多被認是落後的人,諸如:貧窮、平凡的人,初信主的人,或是在教會當中,沒有任何職務的人。在信仰的路上,如果他們竭力追求,在上帝的國度中,將是在前面得賞賜的人。
因此,在上帝的國度中,千萬不能停頓不動,應該竭力追求,向著標竿直跑,否則將要被後進者追趕而過。
反省:在信仰道路上,我是繼續不斷、竭力追求呢,還是志得意滿、停止追求?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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