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7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12:28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12:29 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12:30 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12:31 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
一、中心內容:
內容:再談屬靈的恩賜。
主題:神所設立的職份。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1>設立教會的上帝。(v28)
2>安置職份的上帝。(v28)
3>賜下恩賜的上帝。(v28)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1>教會是基督的身體。(v27)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v27)
教會就是「基督徒的集合體」,
教會稱為「耶穌基督的身體」,
基督徒是「耶穌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所以基督徒都屬於耶穌基督的身體---教會。
沒有人可以單獨代表(或:構成)整個身體,因為每一個人、每一個個體,只不過是耶穌基督的身體---教會上面的一部份而已。既然每一個人、每一個個體,只是耶穌基督身體---教會上的一部份,那麼就表示第一:個體無法單獨存在,需要與其他個體相互依賴,第二:應順服身體(教會)的頭---耶穌基督。
2>非分階級乃是分類。(v28)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v28)
保羅如此敘述,並非將事奉(福音工作)者,所領受的各樣恩賜,給以分階級、互相比較,保羅只是將它歸類而已。因為大家都屬於同一個身體,就是耶穌基督的身體---教會。每一個人,或每一種恩賜,都代表身體上的肢體,或功能。
無論使徒、先知、教師、行神蹟的、有治病能力的,都是身體上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因此,每一樣恩賜,都有其價值。保羅作這樣的描述,不是分階級,乃是歸類別。
3>八項恩賜三大類別。(v28)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v28)從這節經文當中,我們發現保羅在此,總共提起八項屬靈的恩賜。這八項屬靈的恩賜,又可分為三大類:
a本性恩賜:與個人本性、性格有關。如:先知。
b職事恩賜:事奉者的職務。如:使徒、先知、教師。
c功用恩賜:在實際事奉中所運用的恩賜。
如:說方言、醫病、行異能、幫助人、治理事。
4>無人擁有全備恩賜。(v29-30)
----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v29-30)
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等教導,表示:上帝的心意是讓一部份人擁有這方面的恩賜,讓另一部份人擁有那方面的恩賜;沒有一個人能擁有全部恩賜,也沒有一項恩賜大家都能夠擁有。如:豈都是說方言的嗎?這句話就是表示:會有一些人,沒有說方言的恩賜。如此教導正足以駁斥:當下教會界所流傳部份謬論。例如:沒有方言的恩賜,就沒有聖靈的同在;沒有方言的恩賜,就沒有從聖靈而來的重生----等。
5>應當追求最妙的道(v31)
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v31)
當保羅談完屬靈的恩賜,或上帝所設立的職份之後,接著勉勵他們要追求那更大的恩賜。此處所謂更大的恩賜,就是指更重要的恩賜,也就是指更能造就人,或對耶穌基督的身體---教會,有更多益處的恩賜。
這恩賜,保羅稱之為:最奧妙的道、最高超的道路。就是緊接著第十三章所敘述的愛。因此,愛就是最能夠造就人,最有益於建造教會的恩賜,也是保羅所稱「最大」的恩賜。要是失去了愛,任何恩賜都將失去價值。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
求主幫助我,追求並實踐愛,過於追求屬靈恩賜!
12:12 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12:13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12:14 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12:15 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12:16 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12:17 若全身是眼,從哪裏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哪裏聞味呢?12:18 但如今, 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12:19 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哪裏呢?12:20 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12:21 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12:22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12:23 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12:24 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 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12:25 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12:26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一、中心內容:
內容:保羅以身體上的肢體為例,解釋不同恩賜的意義,以及信徒與教會的關係。
主題:生命共同體。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1>讓人憑藉受洗的聖靈。(v13)
2>浸透、滋潤人的聖靈。(v13)
3>創造人(安置不同肢體)的上帝。(v18、v24)
4>擁有絕對主權(隨自己的意思)的上帝。(v18)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1>一個身體,許多肢體(v12-14)
---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v12-14)
保羅為了解釋「上帝賜給教會各種恩賜」以及「恩賜的運用」等相關問題,特別以身體作為例子。他說:正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指:教會,耶穌基督的身體)也是這樣。他以兩種狀況來說明:
a.雖然種族(希臘人、猶太人)不同、社會地位(為奴的、自主的)相異,但是因為憑藉同一位聖靈受洗,也受同一位聖靈浸透、滋潤,所以便成為一體。
b.雖然每人恩賜各不相同,但是在基督耶穌裏,也就是在基督耶穌的身體---教會中,還是一體的。因為各種不同恩賜,就像身上各種不同肢體一樣。
2>肢體之間,彼此相屬(v15-16、v21)
---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v15-16)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v21)
就像人的身體一樣,在基督教會當中,肢體跟肢體之間的關係,是:緊密連結、成為一體的、有生命關係的。因此,自己無法從身體中孤立出來,他人也無法將你從身體中排擠,甚至分割出去。因為彼此之間是相屬的。
3>每個肢體,不可或缺(v17-20)
---若全身是眼,從哪裏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哪裏聞味呢?但如今, 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哪裏呢?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v17-20)
正如身體,需要藉由各個不同肢體組成一樣,耶穌基督的身體---教會,也是藉由各種不同恩賜的人所組成。因此,沒有任何一項恩賜,可以單獨構成一個健康的教會。既然沒有任何一項恩賜,能夠單獨構成一個健康的教會,就是表示:每一項恩賜都是不可或缺的,也就是說:每一個肢體都是同等重要的。
4>肢體之間,彼此相顧(v22-24)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v22-25)
肢體與肢體之間,不僅彼此相屬、不可或缺,甚至應彼此相顧。正如保羅所說: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所以,肢體與肢體之間,應該彼此相顧。亦即:強者要照顧弱者,富者要照顧貧者,彼此相顧是責任。
5>肢體之間,共存共榮(v25-26)
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v25-26)
也因為肢體與肢體之間,不僅彼此相屬、不可或缺,而且需要彼此相顧,所以必然成為一個共存共榮、彼此相通的生命共同體。因此,若有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有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也就一同得榮耀。
結論:
1>身為基督徒,應該建立與教會,以及與其他信徒之間健全的關係。在上帝眼中」,基督徒是為教會而存在,正如肢體為身子而存在一樣。因此,我們絕對不能離開教會生活,一旦離開,靈命就必枯萎。
2>上帝看為美好的事,並非各自表現自己俊美的一面,而是如何體恤他人的軟弱;不是排斥有欠缺的肢體,而是以自己的功用去扶持他們,使他們也能同享身體的供應,藉此活出基督身體的見證,並叫上帝的名在教會中得榮耀。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
12:1 弟兄們,論到屬靈的恩賜,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12:2 你們作外邦人的時候,隨事被牽引,受迷惑,去服事那啞巴偶像,這是你們知道的。12:3 所以我告訴你們,被上帝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12:4 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12:5 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12:6 功用也有分別,上帝卻是一位,在眾人裏面運行一切的事。12:7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12:8 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12:9 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12:10 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12:11 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一、中心內容:
主題:屬(聖)靈的恩賜。
內容:保羅談論屬(聖)靈的恩賜。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01>賜下各樣恩賜的聖靈。(v1)
02>感動人的聖靈。(v3)
03>生命的主宰耶穌基督。(v3)
04>獨一的聖靈。(v4、v11)
05>獨一的耶穌基督。(v5)
06>獨一的上帝。(v6)
07>三位一體的上帝。(v4-6)
08>在人裏面運行一切(賜給人工作能力)的上帝。(v6)
09>賜下「智慧言語」(智慧的信息)恩賜的聖靈。(v8)
10>賜下「知識言語」(知識的信息)恩賜的聖靈。(v8)
11>賜下「信心」恩賜的聖靈。(v9)
12>賜下「醫病」恩賜的聖靈。(v9)
13>賜下「行異能」(行神蹟)恩賜的聖靈。(v10)
14>賜下「先知」(傳講上帝信息、講道)恩賜的聖靈。(v10)
15>賜下「辨別諸靈」恩賜的聖靈。(v10)
16>賜下「說方言」(講靈語)恩賜的聖靈。(v10)
17>賜下「翻方言」(解釋靈語)恩賜的聖靈。(v10)
18>擁有絕對主權的聖靈。(v11)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背景:哥林多教會領受許多屬靈的恩賜,但是卻誤解了,甚至誤用了。也就是認為那是能力的象徵。意思就是說:擁有恩賜的人,表示比別人屬靈。所以在教會當中,有人因此而感到驕傲,有人利用來建立自己的權威、追求個人的利益,甚至以此來轄制他人。因為上述種種狀況,導致造成教會分裂。因此,保羅特別針對屬靈恩賜提出教導。
1>當明白屬靈的事(v1)
弟兄們,論到屬靈的恩賜,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v1)。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一方面擁有多樣屬靈的恩賜,一方面也看到異教超自然的現象。他們不僅誤解屬靈的恩賜、濫用屬靈的恩賜,甚至無法分辨何者來自聖靈,何者來自邪靈。也因為他們缺乏分辨的能力,所以保羅特別藉著這個機會教導他們。所謂屬靈的,就是屬上帝的。屬靈的恩賜,就是屬上帝的恩賜,也就是「從上帝而來」的恩賜,以及「從聖靈而來」的恩賜。
2>分辨屬靈的恩賜(v2-3)
你們作外邦人的時候,隨事被牽引,受迷惑,去服事那啞巴偶像,這是你們知道的。所以我告訴你們,被 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v2-3)因為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當他們還未認識上帝之前,被另一種超自然的能力所轄制,因而去服事那些不能說話、不能給人任何啟示,就像啞巴一樣的偶像。這樣的經歷,他們曾身歷其境。但是當信主之後,他們一時還無法分辨,以為凡是超自然的現象,都是來自聖靈,其實不是這樣。因此,保羅藉此機會教導他們,認識什麼才是真正屬靈的。保羅以兩種狀況來幫助他們分辨:
a.被上帝的靈(聖靈)感動的人,絕對不會說「耶穌是可咒詛」的。他只會說感謝與讚美耶穌的話。反過來說,會說「耶穌是可咒詛」的人,絕對不是來自聖靈。
b.若不是被聖靈(上帝的靈)感動的,也絕對沒有人能說「耶穌是主」。唯有被聖靈感動的人,才能作這樣的信仰宣告。
3>多樣恩賜源於一(v4-6)
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上帝卻是一位,在眾人裏面運行一切的事。(v4-6)保羅接著談到,屬靈的恩賜雖有多樣,但是卻來自同一個源頭。經文中同時提到:恩賜(神恩)、職份(事奉、服役職事)、功用(工作、效力)三項,其實這三項屬同一個現象,只是從不同角度觀察並解釋而已。恩賜是上帝的靈所給予事奉的能力,職份是事奉的性質或職位,功用是將恩賜活用之後的結果。藉著不同角度的描述,表達:恩賜雖有多樣,卻是來自同一個源頭。
4>三位一體的上帝(v4-6)
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上帝卻是一位,在眾人裏面運行一切的事。(v4-6)在這三節經文當中,保羅所指的雖然是同一件事,但是他卻也同時提起「聖靈、耶穌基督、上帝」的名。顯示:我們所事奉的神,是三位一體的上帝。雖然沒有這樣(三位一體)的稱呼,卻有這樣的事實。
5>恩賜叫人得益處(v7)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v7)保羅接著談到,聖靈顯在各人身上,也就是所賜下的各樣恩賜,不為各人利益,乃為他人好處。因此,不能將恩賜當作各人牟取私利的工具,應該將恩賜奉獻給教會,用來建造教會,讓他人得益處。
6>聖靈所賜的恩賜(v8-10)
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v8-10)接著保羅列舉屬靈恩賜如下:「智慧的言語」(智慧的信息)、「知識的言語」(知識的信息)「信心」、「醫病」、「行異能」(行神蹟)、「先知」(傳講上帝信息、講道)、「辨別諸靈」、「說方言」(講靈語)、「翻方言」(解釋靈語)等聖靈。
7>聖靈絕對的主權(v11)
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v11)雖然恩賜有這麼多種,但是都來自同一位聖靈。而且要將恩賜賜給誰,或賜給什麼,聖靈有絕對的主權。換句話說,不是我想要什麼、祈求什麼,就一定能得著;乃是看聖靈的決定,祂要給誰,就給誰;要給什麼,就給什麼。因此,我們雖然可以求,但是不一定能得著!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
11:23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11:24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11:25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11: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11:2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11: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11: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11: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11:31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11:32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11:33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11:34 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裏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
一、中心內容:
1>主所設立的聖餐,及其意義。(v23-26)
2>守聖餐應有的態度。(v27-34)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01>啟示、傳授信息的耶穌基督。(v23)
02>被出賣的耶穌基督。(v23)
03>擘餅的耶穌基督。(v24)
04>為世人捨命的耶穌基督。(v24)
05>端杯的耶穌基督。(v25)
06>用血立新約的耶穌基督。(v25)
07>配得紀念的耶穌基督。(v25)
08為世人而死的耶穌基督。(v26)
09>即將再來的耶穌基督。(v26)
10>審判世人的耶穌基督。(v31)
11>懲治(管教)人的耶穌基督。(v32)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背景:由於哥林多教會結黨分派,雖然形式上守聖餐,但是實際上所表現出來的,卻違背聖餐一體、相愛、分享的精神。顯示,有關聖餐一事,雖然過去曾經教導過他們(我當日傳給你們的)但是,顯然還未明白聖餐意義與精神。因此,再度作徹底的教導。
1>聖餐的起源(v23a)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v23a)保羅首先談到聖餐的起源,聖餐不是保羅或其他人所想出來的儀式,而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因此,聖餐絕對有其權威性。
2>聖餐的象徵(v23b-25)
---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v23b-25)聖餐就是主耶穌在逾越節的晚上,藉著和學生分享最後晚餐的時刻,以晚餐所食用的餅,來象徵耶穌基督破碎的身體;並以晚餐時所喝的杯,來象徵耶穌基督流出的寶血。
3>聖餐的目的(v23b-25)
---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v23b-25)守聖餐的目的,就是為了紀念主,也就是紀念主耶穌基督,為了替贖我們的罪而受的死。
4>聖餐的意義(v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v26)守聖餐有非常特殊的意義,就是表明、宣揚主耶穌基督的死。因此,今日恭守聖餐,就是一個「宣告主耶穌基督贖罪之死」的嚴肅禮儀。
5>領受的態度(v27-29)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v27-29)保羅接著談到守聖餐應有,正確的態度,就是要以「敬虔的態度」來領受。
保羅針對兩方面來提醒:
a.省察生命狀態:省察自己與上帝的關係,以及與人的關係是否和好?
b.分辨主的身體:要正確認識,這是主的身體與寶血,並非一般餐飲(不能大吃大喝)。
6>濫用的結果(v27-31)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v27-31)保羅接著強調:當領受聖餐時,對聖餐的認知,以及本身的態度非常重要。守聖餐絕對不可以隨便,如果不懂得分辨,而且不按理(態度不敬虔),那麼藉著領受聖餐,反而為自己招來主的審判(管教)。
7>懲治的目的(v32)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v32)我們因為守聖餐時不懂的分辨,以及態度不敬虔,導致受到審判。然而,那不是末日的審判,而是一般的懲治(管教)而已,主這樣懲治(管教)我們,目的是為了我們的好處,也就是讓我們可以避免跟不信的人一樣,在末後的審判中遭受定罪。所以懲治(管教)是為了保護我們。
8>最後的叮嚀(v33-34)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裏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v33-34)保羅最後再次叮嚀,吩咐他們不能自私為己,應該多關心軟弱、欠缺的肢體,所以愛餐的時候,應該彼此等待。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
求主幫助我!讓我更明白聖餐的意義,以及領受實應有的態度,尤其在日常生活中,活出聖餐的精神,就是自我省察、團契連結、彼此相愛、互相分享。
11:17 我現今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讚你們,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11:18 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地信這話。11:19 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好叫那些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11:20 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11:21 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11:22 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還是藐視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我向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讚你們嗎?我不稱讚!
一、中心內容:
內容:保羅責備哥林多教會結黨分派,以及混亂了聖餐。
主題:招損的聚會。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1>被釘十字架(吃主的晚餐)的耶穌基督。(v20)
2>設立教會的上帝。(v22)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1>招損的聚會
我現今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讚你們,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v17)
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雖然照常聚集,同時一起吃主的晚餐,但是根據他們的表現,也就是根據弟兄姊妹彼此之間的互動關係,保羅毫不客氣的指出:這樣的聚會是「損害多於益處」的聚會。這樣的責備真是令人訝異,奉主名的聚會竟然還有招損的。因此,我們應該特別謹慎,因為奉主名的聚會,絕不同於一般「民間社團」或「政黨夥伴」的聚集,乃是有其應該遵循的信仰原則。如果違背了這些原則,不僅無法取悅上帝,甚至反而惹來祂的怒氣,成為招損的聚會。
反省:我是否明白教會這個愛的共同體中的一切活動,包括:聚會、敬拜、事奉、愛餐----等的意義?我參加聚會、敬拜、事奉的態度,是否蒙上帝喜悅?
2>變調的聚會----結黨分派
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地信這話。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好叫那些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v18-19)
保羅指出哥林多教會的聚會,不僅不是受益,反而是受損的第一個原因,就是:分黨結派。在保羅那個時代,社會上階級劃分得非常清楚。有「自由人」與「奴隸」之分、有「希臘人」與「野蠻人」之分、有「猶太人」與「外邦人」之分、有「羅馬公民」和「次等公民」之分。在這種大環境當中,教會是唯一的例外,因為不管任何階級,只要信而受洗,就不分彼此了。
然而,保羅卻發現哥林多教會跟當時的社會的情境根本沒有分別,就是在教會中、在聚會時,依然存在分門別類(分黨結派)的事。真令人遺憾!在「見證合一」的聚會中「結黨分派」,這樣的教會是有問題的教會,這樣的聚會是變調的聚會。
反省:在我所事奉的教會這個愛的共同體中,是否有分門別類(結黨分派)的事發生?
3>變質的聖餐----不願分享
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v20-21)
有關「彼此分享」一事,當時藉著教會「成為一體」的觀念,以及「彼此分享」的精神,大大的提升了婦女的地位、恢復了勞工的尊嚴、消除了窮人的恥辱,同時也解除了奴隸的痛苦。因為耶穌基督同樣為婦女、為勞工、為窮人、為奴隸而受死。因著耶穌基督的愛,將社會上每個階層的人連結在一起,重新建立一個社會所無法建立的新社團,就是「教會」這個愛的共同體。
當時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有十分富有的,也有比較貧窮的,甚至也有當奴隸的。教會沿襲主耶穌的樣式,就是每當愛宴之後,繼續藉著擘餅、飲杯以紀念主。尤其在愛宴部份,各人照著自己能力(經濟)所及,從家中帶食物來彼此分享。這是信仰生活的實踐,也是「成為一體、彼此分享」的具體展現。
然而這種甚為美好的信仰生活、聚會方式,竟然漸漸的變質了,因為參加的人重視吃喝過於分享的精神。導致用餐時沒有彼此等待,先來的盡情吃喝,慢來的肚子挨餓。更嚴重的是:富有的信徒,不僅不願分享,甚至藉著食物來炫耀自己,使貧窮的信徒感到自卑與羞辱。針對這種錯誤的態度與作為,保羅直接而且明確的指出:這種聚會方式,根本算不得吃主的餐。所以,這種聖餐是變質的聖餐。
反省:在我所參加的各類型聚會中,我的心境、我的態度,是否犯了與哥林多教會相同的錯誤?尤其每次守聖餐,是否同時活出彼此分享的精神?
4>藐視主的教會
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還是藐視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我向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讚你們嗎?我不稱讚!(v22)
同守聖餐,表明我們是一個生命的共同體;分享愛宴,實踐彼此相愛的精神。然而這兩樣立意美好的信仰精神與生活方式,卻在哥林多教會的聚會當中失落了。因為他們的作為,不是讓欠缺的肢體得著補足,反而讓欠缺的之底的感到羞愧,這樣的作為對教會不是建立,而是拆毀。所以保羅責備他們說,這樣的作為明顯「藐視」了上帝的教會。這是多麼嚴重的罪啊!
反省:「藐視上帝的教會」是十分嚴厲的指控。以哥林多教會為借鏡,過去我是否有哪些作為,藐視了耶穌基督的身體----教會?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
求主幫助我!建立「合而為一、彼此分享」的教會,讓每次的聚會,非招損,乃受益!
11:2 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11:3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 神是基督的頭。11:4 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或譯:說預言;下同),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11:5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11:7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 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11:8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11:9 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11:10 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11:11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11:12 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 神。11:13 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 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11:14 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11:15 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11:16 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 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
序言:這段經文所敘述的內容,在當今的時代背景與生活情境之下,可能會令人深感不可思議,懷疑:怎麼會有這麼慌繆的事發生?要解開這個疑問,必需從當時的時代背景、風俗民情、社會文化,以及生活情境談起。例:早期台灣教會禮拜男女嚴格分座。
背景:
1>當時猶太婦女習慣蒙頭,尤其出現在公共場合,不蒙頭是十分不禮貌的行為,甚至可以將她當作不正經的人(妓女)看待與羞辱。例:今日回教婦女也蒙頭。
2>當時婦女完全沒有社會地位,只被視為男人財產的一部份而已。
3>當時對婦女最大的羞辱,就是將她的頭髮剪掉,也是對不貞的婦女所施予的懲法。
情境:當時在哥林多教會裏,部份婦女認為:既然信了主,已經得著釋放、得自由了,所以不需要再拘泥傳統的束縛,所以當在教會裏聚會時,竟然將頭巾拿掉,甚至也將頭法剪掉,就像男人一樣。甚至企圖強出頭,就是帶有「與男人爭風」的味道。
問題:哥林多是一個繁華的商業城,異教之風興盛,倫常道德敗壞,如果教會中容許這種悖離傳統習俗的舉止發生,很可能讓人誤以為教會是一個放縱情慾的地方。
立場:保羅一方面考慮這樣的風氣,二方面顧及上帝造人的心意,三方面維護聚會應有的次序,便強調哥林多教會的婦女,蒙頭仍是合宜而且應該的。
一、中心內容:
保羅談論婦女參加禮拜(公眾場合)應有的禮節(蒙頭的問題)。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1>男人(各人、every man)的頭耶穌基督。
2>耶穌基督的頭上帝。(v3)
3>聽禱告的上帝。(v5)
4>賜下信息(道)的上帝。(v5)
5>榮耀的上帝。(v7)
6>創造人的上帝。(v8-9)
7>創造萬物的上帝。(v12)
8>設立教會的上帝。(v16)
9>配得敬拜的上帝。(v16)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1>上帝創造的次序(有關「頭」的觀念)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 神是基督的頭。(v3)
從這段話語當中,我們看到上帝創造的次序,也得著有關「頭」的觀念。
a.上帝是基督的頭。 b.基督是男人(各人)的頭。 c.男人是女人的頭。
記住!這是次序,不是階級;這是先後,不是高低。
這次序若持守,則能完成偉大的合一;這次序若混亂,則合一見證便受破壞。
2>男人蒙頭是羞辱
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v4)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v7a)男人是上帝的榮耀,因上帝照著自己的形像先造男人。作為第一個按上帝形像被造的男人,顯出:作為上帝創造的顛峰,是何等的尊貴與榮耀。因此,男人若在聚會中,無論講道或祈禱,若蒙頭就象徵遮蓋上帝的榮耀,也象徵遮蓋男人的頭---耶穌基督的榮耀。故,男人蒙頭是一種羞辱!
3>女人露臉(頭)是羞辱
凡女人講道或禱告,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v5-6)因為女人是從男人而造的(創世記2:18-25),所以間接反應上帝的榮耀。由於當中隔著男人,所以女人是男人的榮耀。為了守住男人與女人之間的次序,女人講道或祈禱時,應將頭蒙上。蒙頭就是順服丈夫(權柄)的記號。因此,女人不蒙頭的話,等於否認「丈夫是她的頭」的事實。因此,每逢聚會時,還是蒙頭為宜。
4>天使也詳細察看
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v7b-10)這段經文在說明女人應順服他的頭---男人的另一理由。因天使是上帝創造萬物的守護者,所以聚會時天使也在觀看信徒是否遵循創造的次序。彼得前書1:12記載:他們得了啟示,知道他們所傳講的一切事,不是為自己,乃是為你們。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
5>男女乃是平等的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上帝。(v11-12)保羅接著強調,上帝並非重男輕女,兩性乃是彼此平等、相互依賴的。因為男人不能沒有女人,女人也不能沒有男人。尤其上帝是萬有的源頭,男女都是從上帝而來的,所以在上帝眼中,男女兩性是平等的!
6>以教會慣例勸勉
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上帝,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 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v13-16)針對保羅的教導,或許有些婦女不服,保羅除了再一次重申,聚會中婦女應該蒙頭以外,甚至舉出教會慣例,說:教會從來沒有「婦女不蒙頭參加聚會」的慣例。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
求主幫助我:不離棄傳統習俗,尤其尊重上帝所設立的教會次序!
10: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10:24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10:25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10:26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10:27 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10:28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10:29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10:30 我若謝恩而吃,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10: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10:32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 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10:33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11:01 你們應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背景:當時哥林多教會還有一樣擔心,就是一般基督徒到市場上買菜,或受邀到未信者家中作客(非應邀到廟會中參加筵席)時,萬一買到或吃到祭拜過偶像的東西,那麼應該怎麼辦才好?因為哥林多教會有這樣的擔憂,所以當保羅談完「基督徒不應參加祭拜偶像的筵席」之後,接下來,還是藉著「吃祭過偶像之物」這個議題,針對他們所擔憂的,給予他們明確的解答。也因為這個解答,而同時帶出基督徒的行事準則。
一、中心內容:
主題:榮神、益人、利己。
基督徒的行事準則。
基督徒運用自由的原則。
內容:保羅教導哥林多教會,有關分辨吃祭物與否的原則。
二、上帝、耶穌基督、聖靈是誰?
1>創造萬物的上帝。(v25)
2>配得榮耀的上帝。(v31)
3>設立教會的上帝。(v32)
4>配得效法的耶穌基督。(11:1)
三、給我的教訓(命令、應允、榜樣、責備、警告)是什麼?
1>基督徒行事準則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v23-24)保羅教導一開始,就先提綱挈領的指出問題的核心,或先針對所要談論的問題作出結論。就是對基督徒而言,因為耶穌基督救贖的緣故,已經成了自由人,所以基本上是無拘無束的。但是,是否因此就可以毫無顧忌、為所欲為呢?其實不是,基督徒之所行,還是應有限制,其分辨、遵循原則,第一:對自己是否有益處,第二:是否能夠造就他人。如果兩者都肯定的話,那麼就可以放心去做;要是其中之一否定的話,那麼就寧可不做。
在這樣的原則之下,並非我可以做的,就一定要做;我可以享受的,就一定要享受。世上有許多合法的事,事實上對自己不一定有益處,對他人也不一定有幫助,這樣的事我就不去做。換句話說:雖然我是自由人,為了自己的益處、為了他人得幫助,我們應該願意在凡事上受約束,也就是願意放棄自己的自由與權利。
反省:為了自己的益處、為了他人得造就,我是否願意有所捨棄,就是有些衣服不穿、有些事情不做、有些地方不去、有些話不說、有些生活方式不過呢?
2>現實生活的實例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v25-29a)保羅接著以當時的生活情境為例,進一步說明處置原則:
a.到市場上買食物:儘管放心買、儘管安心吃。勿需詢問:你這東西有沒有拜過?
b.到未信者家作客:分兩種狀況,
狀況一:主人什麼都沒說,那就儘管安心的吃。
狀況二:要是主人告訴你,這是獻過祭的物,為了對方良心的緣故,就不要吃。
反省:針對吃祭物的問題,我曾否違背聖經所教導的原則?
3>為榮耀上帝而行
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我若謝恩而吃,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v29b-31)保羅接著以自問自答的方式,再針對相關疑問,作進一步的釐清。他說:或許有人要問,既然是我的自由,為何要受他人良心的拘束呢?此外,我若祝謝而吃了,別人怎能批評我吃那祝謝了的食物呢?針對這個問題,保羅強調:為了上帝的榮耀,寧可犧牲自己的自由。
反省:我的所言所行,是否曾經顧慮到上帝的聖名?上帝的榮耀?
4>都為福音的緣故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 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10:32-33)保羅再次強調,他凡事都不為自己,乃是為他人著想,為讓他人喜歡,為讓他人獲益,目的非常清楚,也非常重要,就是要讓對方得救。
顯然,保羅之所以這麼說,絕對不是顯示他是一個「放棄自我、順應他人、毫無原則」的迎合主義者。因為在加拉太書一章十節,保羅曾經非常堅定的表示: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 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可見他是非常有原則的人。此處保羅之所以: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有一個前提、有一個目的,就是叫他們得救。
反省:我的所言所行,只為自己的益處?或曾為福音的緣故?
5>效法保羅學基督
你們應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11:1)保羅最後吩咐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應該效法他,如同他效法基督一樣。保羅這樣說並不表示他自高自大,事實上他是非常謙虛的人。因為在提摩太前書一章十五節,保羅曾經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既然自稱為罪魁,哪會驕傲呢!顯然,保羅是謙卑的人。他之所以會這麼說,一方面他確實配得成為表率,另方面其實在背後有一個共同學習的對象,就是主耶穌基督。
反省:在我成長過程中,是否擁有屬靈長輩,成為教導我、讓我學習的對象?
四、我的禱告 / 實際應用。
求主幫助我!讓我行事為人,應兼顧榮神、益人、利己之原則。
